招标信息

弥勒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智能充电桩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4-1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5(登录后查看)
标段名称: 弥勒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智能充电桩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2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5-08 08:30
开标地点: (登录后查看)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4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程,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总承包;(2)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3)所有工程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①~②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业绩要求: 企业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不作为废标条款)。企业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如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不作为废标条款)。
其他: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2024年1月1日至今期间成立的企业。)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施工企业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往施工企业其他人员应配备: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工地)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持证上岗。以上人员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5-0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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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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