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陵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金陵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二标段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24.799926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金陵监狱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伙房与仓库间钢架墙、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室外管网

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金陵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二标段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金陵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二标段:

(一)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前(至少一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参加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

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

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

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并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

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

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

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

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执业

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

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详见附件七】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8 09:00到2025-04-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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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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