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蚌明高速公路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17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蚌明高速公路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2 招标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蚌埠供电公司

1.3 项目业主: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蚌明高速公路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25-14-058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2.5最高限价:670万元

2.6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蚌明高速公路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其中包括蚌明高速35kV大三306线(54#-58#)线路迁改工程、蚌明高速35kV洪老304线(12#-16#)线路迁改工程和蚌明高速110kV嘉石528线改造工程(31#-36#),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蚌明高速35kV大三306线(54#-58#)线路迁改工程

线路由原大三306线57#杆大号侧15m处新立1#电缆终端杆开始,向东平行蚌明高速架设207m后,改电缆敷设至原大三306线55#杆小号侧11m位置新立3#电缆终端杆接老线路止。新建单回架空路径207m,单回电缆路径长0.19km,新建杆塔3基,架空恢复放线0.6km,拆除单回原线路0.35km。

(2)蚌明高速35kV洪老304线(12#-16#)线路迁改工程

线路由原洪老304线13#杆小号侧43m处新立1#电缆终端杆开始,向北电缆敷设至原洪老304线14#杆大号侧80m位置新立2#电缆终端杆接老线路止。新建单回电缆路径长0.2km,新建杆塔2基,架空恢复放线0.6km,拆除单回原线路0.2km,拆除原24芯光缆0.3km。

(3)蚌明高速110kV嘉石528线改造工程(31#-36#)

本工程为蚌明高速110kV嘉石528线改造工程(31#-36#)。本工程新建单回路路径0.48km(LGJ-300/25),地线采用两根48芯OPGW光纤复合地线,新建角钢塔3基。恢复性放线0.6km(LGJ-240/30,GJ-50),并在恢复性放线段新架设一根地线(GJ-50),拆除3基角钢塔(32#、33#、34#)及0.4km架空线(LGJ-240/30、GJ-5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评审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其他相关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项目范围内所有相关工程的施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9项目类别:施工总承包

2.10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方)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方)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方)须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至少具有一个2020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2)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6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方)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方)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注: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须提供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以上证书均须由本人在证书上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3.7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评审数据和内容,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

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设计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评审数据和内容,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

施工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评审数据和内容,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方应由具备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工作。

3.9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7日上午09:00至2025年4月22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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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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