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准东东部矿区专用铁路及集运站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准东东部矿区专用铁路及集运站项目已通过可研技术审查,并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新发改批复【2025】67号。招标人为新疆将鄯铁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准东东部矿区专用铁路及集运站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线路自将淖铁路别勒站接轨,进入新建集运站,新建正线全长29.49公里,其中新建大中桥总长2.48公里/3座,新建集运站设到发场、集装箱装卸场筒仓装煤场以及相关附属设施。正线数目:单线,牵引类型:电力,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6‰,牵引质量:10000吨。

2.2 项目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3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准东东部矿区专用铁路及集运站项目初步设计

2.4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定测)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日历日)提交设计及勘察成果文件,配合业主办理成果文件的审查工作并取得相关审查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条件:【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道行业甲(I)级工程设计资质】。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独立承揽完成过长度25km及以上的重载铁路或客货共线II级及以上铁路的初步设计任务(或类似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2项及以上(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中未体现类似业绩情况的可采用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以项目批复或审查意见时间为准(提供批复或审查意见)。

(说明:提供的企业业绩应已通过设计批复(或通过审查);设计批复(或通过审查)指的是:提供初步设计业绩的,为初步设计批复;提供施工图设计业绩的,为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提供勘察设计业绩的,为初步设计批复。下同)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铁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体(类似业绩证明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合同中未体现类似业绩情况的可采用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6 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11时00分至2025年5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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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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