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漳州龙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P22地块(佰翔南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咨询及开发运营招标公告

2025-04-17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P22地块(佰翔南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咨询及开发运营 已由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以 闽发改备[2025]E15004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龙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漳州龙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咨询及开发运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4P22地块(佰翔南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咨询及开发运营。

2.2建设地点: 漳州高新区南大道以东、南星路以南。

2.3计划总投资: 估算总投资131511.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551.74万元。 
2.4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52749.9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与商业、商务混合用地。总建筑面积179028.62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2.5,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131874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商务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居住建筑高度不高于80米,商业、商务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邻里商业、商务办公、社区配套、配电室、地下室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最终以方案设计审批通过为准。

2.5服务期限: ①策划方案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策划方案成果文件(包含市场调查、产品定位分析等);②方案设计:策划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的成果文件;③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成果文件;④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后5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⑤销售时间:在首批次开盘开始后20个月须达到项目可售面积的80%;⑥项目管理服务时间:委托管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备、集中交付工作为止,且销售管理须达到项目可售面积的80%止。

2.6标段划分:(如有) /

2.7招标范围:

(1)前期咨询:项目策划定位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2)开发运营:①开发管理(项目代建):前期策划管理、设计管理、成本及招标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和交付管理、房修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工作。②销售运营:提供房地产销售服务,组织协调全过程开发及销售服务内部各方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全过程开发及销售服务内部各专业配合及管理工作。

(3)工程勘察: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和详勘)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

(4)工程设计:设计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项目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方案报送相关单位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报批后所需方案调整的全部工作)、技术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须获得招标人的批准同意)、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工程设计)、设计优化、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室外配套设计以及后续设计相关配合服务等项目全部工程设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成员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由承担开发管理或销售运营的企业做为联合体牵头人;②允许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设计任务工作,共同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⑤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提交。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十年以上房地产企业工作经历,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开发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开发管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具备五年及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业务经验,提供开发运营管理的项目合同,业务年限按提供的项目合同服务累计时间为准,且项目合同需体现人员姓名、岗位;若合同未体现人员姓名、岗位,则应补充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

3.5 其他要求: / 。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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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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