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惠东县双月湾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18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1323(登录后查看)

投资项目名称

惠东县双月湾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东县双月湾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项目区域位于惠东县双月湾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规模:新营造红树林46.61公顷,潮沟疏通86.58公顷;砂质岸线修复工程长3.57千米。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红树林营造和修复工程、砂质岸线修复工程等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现场指导与验收等服务等。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惠东县双月湾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红树林营造和修复工程、砂质岸线修复工程等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现场指导与验收等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工程勘察招标内容:本项目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勘察、测量、物探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有效性,提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钻孔、取样、现场标贯试验、技术工作、室内试验及其它相关工作)、物探测试检测(地下管线探测、技术工作等)、工程测量等。

(2)工程设计招标内容:

①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且通过全部评审;

②施工图设计:根据专家评审的初步设计图纸开展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

③预算编制:提交预算文件报县财政局完成审查;

④建设全过程服务,履行建设期设计单位职责。

工期(交货期)

1.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开始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2.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求对工期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最高投标限价

519.01万元(其中勘察费137.35万元,设计费381.6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运类或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负责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5-04-24 16:3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