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维简、安全、大修、技改、科技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25年度-2026年度)询价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181.1采购范围及要求:列入2025年度至2026年度维简、安全、大修、技改、科技等工程项目前期决策阶段、发承包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直至竣工结算阶段等各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1.1项目前期决策阶段:参与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含项目估算审核、可研代初设概算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出具专业审核意见,从经济角度提出设计优化建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必要时陪同招标人向公司汇报概算审核情况。
1.1.2发承包阶段:编制招标控制价或谈判预算限价,按照编制形式,工作内容划分如下:
(1)工程量清单形式: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出具编制报告,审查招标文件中造价条款,出具专业审核意见,从经济角度提出修改建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配合招标人向上级公司汇报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
(2)预算定额形式:编制招标控制价或谈判预算限价,出具编制报告审查招标文件中造价条款,出具专业审核意见,从经济角度提出修改建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配合招标人向上级公司汇报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
(3)概算下浮形式:概算审查,提供概算指标下浮空间测算依据,必要时提供参考预算指标依据,出具编制报告审查招标文件中造价条款,出具专业审核意见,从经济角度提出修改建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配合招标人向上级公司汇报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
1.1.3工程施工阶段直至竣工结算阶段:审查施工合同文本中造价条款,出具专业审核意见,从经济角度提出修改建议。参与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及确认,对施工工艺、技术、措施的经济性提出咨询意见。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预算造价。派驻驻场人员动态跟踪工程形象进度,参与工程形象进度划线、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核量工作,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审核工程划线结算,控制工程进度拨款,控制整体划线金额不超合同、不超计划,派驻驻场人员年度累计驻矿时间不得低于年制度工作日的50%,派驻驻场人员年度累计驻矿时间低于年制度工作日的50%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减该部分咨询服务费的1%,不足1%的同比例扣减,具体驻矿时间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考勤单为准。配合招标人编制或审核设计变更、工程联系书、工程签证预算等,参与材料价格审核,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有关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编织的竣工结算(含材料价格的确定),接受委托人和委托人上级公司主管部门的复审,必要时陪同、配合或代表招标人向招标人上级公司报审竣工结算并陪审,对复审通过后的竣工结算出具审核报告。配合招标人编制年度建安工程划线大表或结算大表,必要时代表招标人与上级公司进行大表核对,配合招标人造价管理后评价工作。建立完整的工程造价档案资料。其他涉及全过程造价控制相关工作。
采购人最终选取两名成交人,均以第一成交候选人所报费率签订咨询合同,具体咨询内容最终以发包人委托为准。
1.2 结算付款方式:转账汇款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1.3 付款时限及比例:
根据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项目及成交人造价咨询成果完成情况,每年6月份、12月份分别结算一次,每次按照结算金额的80%进行支付,整体合同结束后采购人支付剩余的20%。相关造价咨询成果须满足采购人造价管理相关审查程序要求,通过采购人或其上级公司主管部门最终审定。
1.4 服务期:列入2025年度至2026年度维简、安全、大修、技改、科技等工程项目,自工程项目前期决策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采购人及其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完成对工程造价的复审、审计后截止。
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为期一年的造价咨询合同,一年后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人咨询服务质量或采购人公司政策性要求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终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1.5 业绩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细则;
1.6 最高限价:
编制/审核程序 |
前期决策阶段 |
发承包阶段(由中标的施工单位支付) |
工程施工阶段直至竣工结算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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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审核 |
编制控制价 |
工程开工至竣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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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形式 |
预算定额形式 |
概算下浮形式 |
工程量清单形式 |
预算定额形式 |
固定总价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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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上限(‰) |
0.25‰ |
3.5‰ |
2.5‰ |
1.5‰ |
2.5‰ |
3.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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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上级公司最终批复概算金额中建安工程费合计(不含预备费)。 |
最终审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谈判预算限价金额中建安工程费合计。 |
发包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最终审定的竣工结算金额中建安工程费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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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审减效益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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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审减效益审计费:按竣工结算审减值超出报审工程造价5%以外部分的5%计取(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提交后的政策性变动除外),该部分咨询费由编制单位(采购人的工程承包人)承担,该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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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细则,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8:00起至2025年4月22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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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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