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8
项目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40000     

最高限价(元):18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4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满足我院审判工作需求,需采购审判执行辅助服务,其中包括审判辅助服务、卷宗扫描服务、诉前调解服务、送达服务、辅助执庭服务等法院相关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且供应商名称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一致。
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截至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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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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