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18

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监理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农业〔2024〕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补助与业主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70%:30%,招标人为将乐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江上游金溪流域;

2.2 工程规模:闽江上游金溪流域将乐县防洪工程(四期):新建堤(岸)总长9.287公里,其中新建防洪堤4.578公里,新建护岸4.709公里;新建排涝涵闸1座,排涝(排水)箱涵1座、排涝(排水)涵管10处,升级改造水文站1座;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的监理工作;并包含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等内容,监理人应对上述内容的监理相关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并出具相关工作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监理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2.5 最高控制价:1825600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本工程在2025年12底全部完工;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延长的,监理方应相应延长监理服务期限,但监理报酬不增加,监理方不得以此为由向业主索赔,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17:00时至2025年4月24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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