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化学清洗框架二次(变更)招标公告
2025-04-18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化学清洗框架(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大庆石化公司各装置炉、换热设备、塔、储罐、填料、管线、反应釜夹套、泵体及附件等设备,由于长期运行,上述设备结有烟垢、油垢、水垢、碳酸盐垢、硫酸盐垢和聚合物等,影响装置正常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行效率。需对上述设备进行化学清洗除垢,保证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及恢复设备运行效率。三个标段共计总估算金额1168万元(含6%增值税),其中:
第一标段:119万元
第三标段:298万元
第四标段:751万元
拟对以上三个标段设备清洗业务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4个月有效
服务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各二级单位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报酬额的97%,其余3%作为保证金,于化学清洗项目质保期结束后30日内一次付清。
质保期:清洗项目完成投用之日起一年。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大庆石化公司换热设备、塔、储罐、填料、管线、反应釜夹套、泵体及附件等设备化学清洗除垢施工。主要施工内容:对长期运行的换热设备、塔、填料、管线、储罐、反应釜夹套、输液泵等设备内部结有水垢、碳酸盐垢、硫酸盐垢、非碳酸盐垢、油垢、氧化物等进行化学清洗去除,并在清洗后的设备表面形成完整、有效钝化膜。清洗质量、接收处理废液标准按《大庆石化公司工业设备化学清洗管理规定》执行。
三标段:大庆石化公司裂解炉对流段盘管、锅炉受热面表面运行时产生的烟垢进行清洗框架招标,本标段清洗服务包含现场配套设施(搭制脚手架及平台由甲方负责)、材料、清洗剂、人工等所有作业内容,清洗所需清洗剂及设备包括在内,由投标人自行完成施工。
四标段:大庆石化公司裂解、乙烯装置稀释蒸汽发生系统、丁二烯抽提装置循环溶剂系统设备,化工一部橡胶聚合联合装置、橡胶制品一、二装置、聚丙烯装置、ABS装置、SAN联合装置、苯乙烯联合装置换热设备、塔、填料、管线、储罐、反应釜夹套、输液泵、阀门及相关设备备件及管件,炼油一部和炼油二部的一重催、一加氢、二加氢、催化重整、制蜡联合等装置区的过滤器滤芯等由于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聚合物进行清洗;包括施工所用的清洗药剂在内及配合大庆石化公司对清洗废液(含残渣)的处置工作。
2.3最高限价(含6%增值税):
一标段最高限价:
1.换热器按所清洗的换热面积计算费用(管程、壳程单独计算)
换热面积S(m2) |
单价最高限价(A1) |
单价报价(A1) 元 |
权重占比(K) |
评标单价(A1*K) 元 |
≤50 |
1410元/台 |
0.50 |
||
51~300 |
28元/m2 |
0.20 |
||
301~500 |
28元/m2 |
0.15 |
||
501~1000 |
24元/m2 |
0.10 |
||
>1000 |
20元/m2 |
0.05 |
||
合计 |
2.塔器、管道、反应釜、机泵、填料等水容积较大,按装液量(V)计算费用
水容积(m3) |
单价最高限价(A2) |
单价报价(A2)元 |
权重占比(K) |
评标单价(A2*K) 元 |
≤10(≤1.0的按1.0计) |
970元/m3 |
0.6 |
||
10<V≤50 |
830元/m3 |
0.3 |
||
50<V≤100 |
610元/m3 |
0.1 |
三标段最高限价:
分项名称 |
预估工作量(表面积m2) |
单价(元) |
最高限价 |
化工区对流段盘管烟垢清洗 |
50712 |
22.8元/㎡ |
|
炼油区锅炉受热表面管烟垢清洗 |
28160 |
64.8元/㎡ |
|
合计 |
四标段最高限价:
序号 |
清洗项目 |
材质 |
单位 |
预估工作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吸收器(换热器) |
铜镍钛合金/白钢/16Mn |
换热面积㎡ |
6978 |
260 |
2 |
管线(管径:Φ300mm~Φ400mm不包含Φ300mm) |
304/20# |
m |
620 |
730 |
3 |
管线(管径:Φ200mm~Φ300mm不包含Φ200mm) |
304/20# |
m |
1130 |
730 |
4 |
管线(管径:Φ100mm~Φ200不包含Φ100mm) |
304/20# |
m |
47 |
450 |
5 |
管线(管径:Φ15mm~Φ100mm) |
304/20# |
m |
130 |
200 |
6 |
聚合联合装置胶液滤芯骨架(每套两层骨架) |
304 |
套 |
532 |
375 |
7 |
聚合联合装置热水滤芯骨架(每套两层骨架) |
304 |
套 |
10 |
180 |
8 |
聚合联合装置静态混合器 |
304 |
m |
80 |
650 |
9 |
聚合联合装置凝聚釜喷嘴 |
304 |
个 |
14 |
380 |
10 |
聚合联合装置螺杆泵(包括壳体、转子) |
壳体QT450-10转子38CrMoAl |
台 |
42 |
4800 |
11 |
制品一、二装置脱水机笼条 |
316 |
个 |
6400 |
10 |
12 |
制品一、二装置干燥机模头眼(每套68个眼) |
316 |
套 |
114 |
420 |
13 |
干燥机筒体 |
304 |
节 |
12 |
750 |
14 |
干燥机螺旋套 |
304 |
节 |
144 |
430 |
15 |
制品一、二装置脱水机、干燥机滤水板 |
316L |
个 |
586 |
420 |
16 |
聚丙烯装置网架 |
304 |
个 |
14 |
2000 |
17 |
制品一/制品二P-301/2301热水泵叶轮 |
304 |
个 |
10 |
300 |
18 |
阀门(<DN300) |
304/20# |
台 |
15 |
2200 |
19 |
阀门(>DN300) |
304/20# |
台 |
15 |
3500 |
20 |
Y-502除沫网 |
304 |
台次 |
30 |
2000 |
21 |
其它备件管件 |
㎡ |
210 |
450 |
|
22 |
E1装置蒸气塔进料加热器 EH-232A/B/C/D换热器管束 |
管板16MnIII 管束10# |
m2 |
3210 |
120 |
23 |
E1装置稀释蒸汽发生塔急冷油再沸器 EH-234A/B换热器管束 |
管板16MnIII 管束20# |
m2 |
5968 |
110 |
24 |
E2装置稀释蒸汽发生器急冷油再沸器EH-1234A/B/C/D换热器管束 |
管板Q345R 管束10# |
m2 |
3155 |
120 |
25 |
E2装置稀释蒸汽发生器急冷油再沸器 EH-1210A/B换热器管束 |
管板16MnⅣ 管束20# |
m2 |
4005 |
120 |
26 |
E2装置稀释蒸汽发生器进料2#加热器EH-1236换热器管束 |
管板16Mn 管束10# |
m2 |
446 |
110 |
27 |
E2装置高压脱丙烷塔再沸器EH-1659A/B换热器管束 |
管板16Mn 管束10# |
m2 |
1128 |
110 |
28 |
E3装置稀释蒸汽发生器 EH-3234A-F换热器管束 |
管板16MnIII 管束Q345D |
m2 |
4248 |
110 |
29 |
E3装置稀释蒸汽辅助发生器 EH-3235A/B换热器管束 |
管板16MnIII 管束10#、20# |
m2 |
2103 |
110 |
30 |
B2装置第一萃取蒸馏塔第一溶剂再沸器 H-1102A/B换热器管束 |
管板16MnIII 管束10# |
m2 |
1818 |
120 |
31 |
MTBE装置原料碳四预保护器X1101AB |
316L |
根 |
5 |
240 |
32 |
MTBE装置反应产物过滤器G1102AB |
316L |
根 |
5 |
210 |
33 |
MTBE装置萃取水过滤器G1103 |
316L |
根 |
5 |
200 |
34 |
连续重整石脑油加氢进料过滤器SR101A |
316L |
根 |
7根*3次 |
700 |
35 |
连续重整石脑油加氢进料过滤器SR101B |
316L |
根 |
7根*5次 |
700 |
36 |
连续重整还原气过滤器SR301 |
316L |
根 |
5 |
450 |
37 |
连续重整燃料气过滤器SR901 |
316L |
根 |
5 |
260 |
38 |
石蜡加氢装置原料过滤器X-01AB、产品过滤器X-02AB滤芯清洗 |
304 |
根 |
112 |
350 |
39 |
一加氢柴油脱硫装置原料油反冲洗过滤器SR5101A/B金属楔形缠绕丝网过滤器滤芯699根 |
316L |
根 |
669 |
200 |
40 |
二加氢加氢裂化反冲洗过滤器SR3101AB、加氢精制反冲洗过滤器SR2101AB |
316L |
根 |
5 |
200 |
其他未包含部分参照同类型最高限价。
2.4.最终评标价格:
一标段为(第1.项合计评标单价)*0.7+(第2.项合计评标单价)*0.3(投标时此价格作为评比价格);三标段、四标段:需对每台设备进行上述分项报价;报价应包含清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材料费、人工费、设备台班等所有费用,否则视为废标。
单价按中标厂商所报的换热面积(没有标明换热面积的按照管束外表面积总和核算)、装液量对应的单价执行;按照二级单位确认清洗工作量进行核定,单台设备分别清洗管、壳程的分别核算工作量。其中一标段非碳钢设备和非碳酸盐垢类的折算系数按照下表执行:
垢类 |
碳酸盐或 磷酸盐水垢 |
铁锈 或油垢 |
硫酸盐等非 碳酸盐水垢 |
特殊难溶物料垢 |
|
K1 |
1.0 |
1.2 |
1.5 |
2.0 |
|
设备材质 |
碳钢 |
铸铁 |
不锈钢 |
铜 |
铝材 |
K2 |
0 |
0.2 |
0.3 |
0.5 |
0.8 |
化学清洗之外发生的必要措施费用、清洗废液处理及排放运输费用、设备离线清洗运输、吊装费用等由公司工程造价部按照相关要求核定计取,并予以结算。
2.5、技术要求
2.5.1、执行标准及依据
清洗施工及验收依据以下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a、《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验收规范》GBT 25146
b、《工业清洗质量标准》HGT 2387
c、《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清洗施工及验收规范》SHT 3547
d、《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e、《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规范》GB50484
f、《大庆石化公司工业设备化学清洗管理规定》
2.5.2、清洗指标
2.5.2.1.腐蚀率及腐蚀量
指标 设备材质 |
腐蚀率 |
腐蚀量 |
g/m2.h |
g/m2 |
|
碳钢类 |
≤5 |
≤72 |
不锈钢类 |
≤1.5 |
≤20 |
紫铜 |
≤1.5 |
≤20 |
铜及合金 |
≤1.5 |
≤20 |
铝及合金 |
≤1.5 |
≤20 |
2.5.2.2.除垢率与洗净率
污垢类型 |
除垢率 |
洗净率 |
% |
% |
|
碳酸盐垢 |
≥95 |
≥95 |
硫酸盐垢和硅酸盐垢 |
≥85 |
≥85 |
锈垢 |
≥95 |
≥95 |
油垢 |
≥95 |
≥95 |
其他垢型 |
≥85 |
≥85 |
注:其它垢型是指除碳酸盐、硫酸盐、硅酸盐、锈垢、油垢以外的其他各类垢型,如:积炭垢、物料垢等。 |
2.5.2.3.除垢率以监测管样的测试结果为依据,如没有监测管样,可人工外观目视估算测量。无法测量外观的,将按设备投用后,测量运行参数作为参考。
2.5.2.4.清洗后设备内的有害残液、残渣应清除干净,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2.5.2.5.设备被清洗表面应无二次浮锈和过洗现象,应形成完整的钝化膜。
2.5.6.废液处理
2.5.6.1废液就近直排:
化学清洗初期水冲洗废液排放:由使用单位联系质检中心分析排放废水pH值、COD(铬法)、油含量(油冷器),pH调节到6~9,水汽技术中心确认签字后,清洗单位出具“工业设备化学清洗初期水冲洗废液就近排放确认单”(附表5),经使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满足排放指标要求签字后,方可按指定地点就近排放。若达不到排放指标要求,按化学清洗废液接收程序办理。
2.5.6.2废液接收程序:
2.5.6.2.1不允许采用亚硝酸盐作为钝化剂,避免对活性污泥造成影响。
2.5.6.2.2清洗单位首先将清洗废液pH调节到6~9。
2.5.6.2.3使用单位负责联系质检中心测定清洗废液COD(铬法)含量,采用硝酸或氨基磺酸等药剂酸洗的设备要分析废液的总氮含量,并统计清洗废液量。
2.5.6.2.4水汽技术中心确认签字后,清洗单位出具“工业设备化学清洗废液处置接收确认单”(附表6),经属地单位相关部门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案),运送到废液接收单位(注:雨季时须提前联系废液接收单位是否可以接收)。
2.5.6.2.5接收清洗废液的单位要建立接收记录,记录接收时间、数量、储存罐(池)液位情况,将清洗废液确认单存档备案。
2.5.7.清洗单位要对清洗后的药液、废渣、废液等及时回收处理。不能处理的废渣和废液及时提供给属地单位统一合规处理,严格执行大庆石化公司环保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设备化学清洗A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有效资格证书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清洗项目经理职业技能证书,提供近6个月(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下同)社保证明材料;施工人员持有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工业设备清洗人员资质证书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清洗职业技能证;安全人员具有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有效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必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开标之日在石油化工行业承揽过的相应设备(换热设备、塔、储罐、填料、管线、反应釜夹套、过滤器、泵体及附件至少其中之一)清洗成功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及用户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要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甲方使用后评价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详评业绩同此要求)。
三标段: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业绩要求:必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含)至开标之日业绩证明材料;
(1).乙烯装置裂解炉对流段盘管表面烟垢清洗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一份对应的以下材料:
①采购合同复印件
②发票复印件
③清洗前后对比图片(要求清洗后照片中清洗物表面干净可见金属本体,可见金属本体无可见烟垢,详见本招标方案中第六项技术要求中标准规范要求)。
④经使用单位设备部门出具的使用报告并加盖该设备部门公章,使用报告附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使用报告用户应有乙烯装置裂解炉对流段盘管表面清洗成功使用的结论(清洗成功使用的结论中应有清洗后排烟温度降低10°C以上说明)。
(2).重油炉受热面表面管烟垢清洗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一份对应的以下材料:
①采购合同复印件
②发票复印件
③清洗前后对比图片(要求清洗后照片中清洗物表面干净可见金属本体,可见金属本体无可见烟垢,详见本招标方案中第六项技术要求中标准规范要求)。
④经使用单位设备部门出具的使用报告并加盖该设备部门公章,使用报告附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使用报告用户应有重油炉受热面烟垢清洗成功使用的结论(清洗成功使用的结论中应有清洗后排烟温度降低10°C以上说明)。
(3).提供本次清洗所使用清洗剂PH=6~9的检测报告(省级及以上精细化工机构检测报告)。
(4).提供本次清洗所使用清洗剂为锅炉烟垢清洗剂证明(提供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出具的证明)。
四标段: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设备化学清洗A级,同时具有工业设备高压水射流清洗B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有效资格证书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清洗项目经理职业技能证书,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施工人员持有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颁发的工业设备清洗人员资质证书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清洗职业技能证;安全人员具有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有效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必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开标之日有石油化工行业化学清洗成功应用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用户出具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使用装置、清洗时间、对清洗效果认可的描述、使用单位或其相关部门盖章。同时须提供业绩对应的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三个标段通用要求:
1.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承诺:
(1).服务质量承诺:在大庆石化公司有业绩的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发现1次及以上化学清洗质量问题的,扣除质保金并终止合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损失赔偿,赔偿包括设备本体费用及后续恢复所需费用。在大庆石化公司有业绩的投标人除承诺以上要求外还需在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清洗模拟实验。清洗过程及结果由机动设备部组织相关部门全程跟踪及验收,验收标准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方案第六项技术要求,如发现不符合大庆石化公司质量控制验收标准相关条款的,招标人有权在公示期内取消其中标资格,在合同执行期内则终止合同并取消今后在大庆石化公司进行化学清洗投标资格。如果排名第一的单位被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中标单位按排名顺序进行顺延。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果清洗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清洗效果及指标要求,当次清洗不予结算,同时对其进行当次清洗费用50%的罚责,造成甲方损失的进行原价赔偿。
(2).服务能力承诺:非大庆本地投标人,为确保及时有效完成临时抢修任务,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合同签订前在大庆地区设立办事处(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并配备保运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书。
(3).工期承诺: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化学清洗项目1次,扣除质保金;2次及以上的,终止合同;影响生产效益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损失赔偿。
(4).响应承诺:中标单位应承诺在24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遇到生产应急的需要在二级单位要求合理时间内随时响应并到达现场。发现1次未按时到达现场扣除3%质保金;2次及以上的,终止合同;影响生产效益或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损失赔偿。
(5).资质及业绩承诺:中标单位须承诺所提供的人员资质证明、单位资质证明及业绩证明等材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造假的,在公示期内取消其中标资格,在合同执行期内则终止合同并在中石油系统内进行通报。
注: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通知公告为准。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4-17 17:00:00至2025-04-22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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