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加油站新形象功能区辅助用品标准件、充(换)电站标识标牌标准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油站新形象功能区辅助用品标准件、充(换)电站标识标牌标准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发展计划部的需求计划,拟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加油站新形象功能区辅助用品标准件、充(换)电站标识标牌标准件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选商。按照销售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加油站形象标准件专业协同集采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2025年新建加油站、加油站新形象改造,新增充电站等计划,拟采购加油站新形象辅助用品标准件、充(换)电站标识牌标准件。估算采购总金额470万元,拟通过招标入围3名供应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加油站新形象功能区辅助用品标准件、充(换)电站标识标牌标准件。
2.3 到货安装期:采购订单下达后10天内。
供货周期:中标人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到货地点:黑龙江销售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指定地点。
2.5 质保期:5年。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 最高投标限价:见附件二 2024年加油站形象标准件规格及价格一览表
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无单项报价的;选择性报价的;有附加条件报价的。
价格中包含13%增值税、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指导培训、调试)、备品备件、质保期内维保等一切相关费用。
2.8 付款:到货安装后,使用一个月且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出具相关手续后,履行付款程序,并相应扣除5%质保金,时限为1年。质保期以验收合格时间为起算点。
2.9份额分配:
2.9.1本次招标采购总金额为估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额度,拟通过招标确定单项产品价格,并入围3家供应商,分配原则按照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第一名约40%、第二名约35%、第三名约25%,具体采购数量、金额以批次投资计划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2.9.2当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价格综合判定项目是否具有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则推荐n-1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排名顺序分配份额,其余份额另行招标。当有效投标人小于2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商务、价格综合判定项目,如满足招标人全部要求,可进行推荐,并按照排名第一分配份额,其余份额另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2024年协同采购招标入围加油站形象标准件第一批次标包1和标包2同时入围中标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投标人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评审委员会评标当日现场复核。
3.4综合评分低于70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4月17日至 2025年4月22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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