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某单位企业加工设备物联网数据多级中台管理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2025-04-17本泰州某单位企业加工设备物联网数据多级中台管理系统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51.87万元 , 招标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本项目设定最高应答限价:518700元(人民币/含税),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
票。应答人的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泰州某单位企业加工设备物联网数据多级中台管理系统项目_比选公告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泰州某单位企业加工设备物联网数据多级中台管理系统项目_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其他组织证书
或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其他组织证书
或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或已按
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3、应答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26万元及
以上的本次采购产品类业绩。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1)应答人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
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
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盖章;
(2)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
内);
(3)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
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三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
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
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1)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
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2)单项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单项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若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
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代理人应答。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7 09:00到2025-04-20 17:00
五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24 14: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