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林县红绿灯及电警、卡口设备维护更新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林县红绿灯及电警、卡口设备维护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01.7359

最高限价(万元):101.7359

采购需求:1、第一年度以设备维护更新为主,在合同签订后的60日历天内至少完成95%的设备维护更新任务,维护更新范围应严格限定在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设备清单范围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维护更新范围。2、第二、三年度以维护保养为主,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巡检、故障排查、性能优化及耗材更换等服务,维护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3、第二、三年度原则上不得更换原有设备,确因技术淘汰或不可抗力需更换的,供应商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原设备停产或无法维修的官方证明;(2)拟更换设备的性能对标说明及不低于原标准的证明材料(3)更换方案及预算差异说明(如有)。4、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擅自更换设备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招标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5、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运维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年度为第一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无法通过招标人综合审查履约考核的,或因为政策调整原因等不可抗力的,招标人有权无责任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因所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时,投标总报价不予扣除。4、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石林县红绿灯及电警、卡口设备维护更新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函内容后签章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不存在联合体投标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17 06:00至2025-04-2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