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工程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工程管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M41(登录后查看)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鹤壁市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工程项目,六条支管网分别为:南海港湾西区支线、黄浦江路西延支线、富春江路支线(淇园路-燕山路)、永和路支线、人民路支线(淇园路-107)、人民路支线(淇水路-淇河路)管线长度及管径:管线总长度约6.01公里,管径:DN400-DN100。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及内容: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供热管网工程所需供热管材,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道(管径为 DN400-DN100)及管件和全焊接球阀,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
2.6交货期:分批交货,第一批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交付并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续每批次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交付并送至指定地点。
2.7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依据招标人书面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分批交货,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技术要求。
2.9质保期:项目整体交工验收合格后两个采暖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资质证书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2 年 1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1份合同中包含管径≥DN400且合同总金额400万元以上的保温管道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双方盖章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需递交产品业绩的供货清单复印件或扫描件。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的任意一张发票(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合同签订日期、管径、金额等)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合同相对方公章或电子签章)。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有权开标当天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
(4)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查询截图的,以招标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前……下载招标文件。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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