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室内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8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室内零星维修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工期计划2025年5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为245日历日。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元(暂估)。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8.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注册证书;建造师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供应商为建造师缴纳2025年1月-3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