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化兴海泉州商品混凝土(带泵送)采购公告

2025-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化兴海泉州商品混凝土(带泵送)采购

   采购内容:商品混凝土供应及泵送采购

   (1)通过本次采购,将选取综合评分排名前2名的报价单位为本项目中选供应商,采购人将授予其《中选通知书》,并分别与其签订框架协议合同。

   (2)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报价,对同一产品不允许选择性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全部工作内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供应商应在响应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3)第一中选供应商和第二中选供应商的供货比例原则上为7:3,中选供应商将按各自响应价格(固定下浮率)签订框架合同,采购人将根据供货及时性、服务响应性以及供货品质等因素,向中选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人对中选供应商的供货比例不作任何承诺,中选供应商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4)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采购人向中选供应商另行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第四章《技术要求》

   交货期: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每批次的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供货期暂定(框架协议有效期)2025年5月至2027年5月,供货开始、截止日期会根据实际项目进度进行调整。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园区、净峰镇指定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有能力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报价单位应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以及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注: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 业绩要求

报价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三项混凝土供应及泵送(供应量在5000m3及以上)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至少包含合同名称、合同范围(明确响应业绩要求)、签订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如果上述合同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信息,报价单位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4. 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的报价单位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报价单位需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报价单位若达不到以上5项全部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发布时间:2025-04-1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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