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经开区茶园大道、峡江路道路病害集中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经开区茶园大道、峡江路道路病害集中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30,843.00元

最高限价:3,730,843.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经开区茶园大道、峡江路道路病害集中整治项目

3,730,843.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

最高限价总计:3,730,843.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及以上。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或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4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24%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需具备劳务分包资质(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24%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需具备劳务分包资质(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4月18日 至 2025年4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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