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机电、装修、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七工区项目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通知书招标公告
2025-04-18响应截止时间:2025-04-21 17:00
1.采购条件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机电装修供电工程七工区项目部,项目业主为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铁分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机电装修供电工程七工区项目部。本批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建设地点:厦门市
2.2项目概况: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蔡厝至翔安机场段工程线路长度10.51km,其中地下线5.17km,高架段5km,路基段0.15km,U型槽0.19km共设置车站6座(含预留车站一座),其中地下站3座(含预留车站一座),高架站3座,有道岔车站2座,换乘站2座,平均站间距1.73km,最大站间距3.63km(双沪站-空港经济区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66km(机场西站-翔安机场站区间)。工程造价1.1085亿元,开工日期2024年06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5月。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机电、装修、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七工区(热镀锌U型垫片、热镀锌螺母、3 04不锈钢花纹钢板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售后服务以及“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1:包件划分一览表(热镀锌U型垫片、热镀锌螺母、304不锈钢花纹钢板等)。
2.5计划供货期:2025年2月-2025年5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谈判当日17:00为线上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第二轮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
3.2财务要求:响应人提供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等)。财务会计报告中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响应人名称一致,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3.3业绩要求:响应人在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1条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响应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原件备查。(注: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应为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业绩)
3.4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含有响应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物资同一包件同时响应;3.5.2满足采购公告要求;响应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5.3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响应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6响应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7响应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响应人或代理的品牌应在采购人载明的供应商名单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21日17时00分前……进行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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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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