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齐河县2024年15.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刘桥镇、潘店镇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产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8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齐河县2024年15.4万亩高标准农田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机井工程、管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沟渠整治、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齐河县 2024 年 15.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刘桥镇、潘店镇项目。其中刘桥镇片区涉及27个自然村落,位于济南都市圈环线高速东侧、赵牛河西侧;潘店镇片区涉及27个自然村落,位于济临高速与济聊高速交叉区。其中机井施工709眼;管道敷设43.62万米;渠道清淤2.97万米;板桥施工123座;管涵、过路涵262座;闸带桥11座;田间道路施工4.2万米。

2.2采购内容:

(见竞谈公告附件1)。

2.3采购方式

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二十一局物设〔2023〕80 号;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未进行合格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注册和资料提交工作,申请加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积极参与中国铁建系统内部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不断提升物资质量、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

4.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相应包件营业执照。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施工需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完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2023年)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8)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考虑后续安装时现场作业面安排情况,须根据招标人现场作业面进行阶段性集中施工,不得与现场其他工序产生冲突。

生产厂、代理商均可对招标物资进行投标报价。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本次采购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2025年4月16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19日18时00分……购买并下载竞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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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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