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石家庄等8个单位市区生产车辆配件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石家庄等8个单位市区生产车辆配件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邢台、廊坊、沧州分公司,石家庄、廊坊邮区中心8个单位市区范围内的1068辆生产车辆,集中采购配件、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具体车型为:重型牵引车、半挂车、分体厢式货车(12T、10T、8T、5T、2.75T、1.5T)、整体厢式货车(运钞车、大面、小面)、小型客车(轿车、SUV、商务)。项目服务期限:新合同截止时间统一为2027年12月31日,签订框架协议。每标段中标1家供应商,同一需求单位的不同标段内(标段1-3、4-5、6-7、8-10、11-13、14-16、17-18)可兼投不可兼中,不同单位的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段划分:20个标段。1标段:石家庄分公司大型车辆维修;2标段:石家庄分公司中型车辆维修;3标段:石家庄分公司小型车辆维修;4标段:唐山分公司大型车辆维修;5标段:唐山分公司小型车辆维修;6标段:秦皇岛分公司大型车辆维修;7标段:秦皇岛分公司小型车辆维修;8标段:邢台分公司大型车辆维修;9标段:邢台分公司中型车辆维修;10标段:邢台分公司小型车辆维修;11标段:沧州分公司大型车辆维修;12标段:沧州分公司中型车辆维修;13标段:沧州分公司小型车辆维修;14标段:廊坊分公司大型车辆维修;15标段:廊坊分公司中型车辆维修;16标段:廊坊分公司小型车辆维修;17标段:石家庄邮区中心大型车辆维修;18标段:石家庄邮区中心中型车辆维修;19标段:廊坊邮区中心车辆维修;20标段:车辆通用配件、耗材服务。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截止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石家庄等8个单位市区生产车辆配件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具备该项目的配送能力;须具有车辆维修能力,在标段所在市区设有维修场地;2、1-20标段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为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其中标段20还须具有车用尿素、润滑油和轮胎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标段1-19投标人具有车辆生产厂家直接或间接授权本地区维修服务资质授权、特种车辆本地区维修资质授权和电动新能源汽车厂家授权的本地维修资质授权(如厂家提供的直接或间接授权包含油车、新能源车辆和特种车辆维修范围,只须提供一个授权即可)。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1.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9时至2025年4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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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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