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华云动力厂铝五所闭式冷却塔改造招标公告

2025-04-14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华云动力厂铝五所闭式冷却塔改造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需要对5套不锈钢节能型闭式纯水冷却器装置改造,1套闭式纯水冷却器装置补水系统、1套副水应急补水系统改造。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华云动力厂铝五所闭式冷却塔改造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铝五所整流机组水风冷却器为空气冷却器,风机数量多、功率大,冷却效力低,夏季气温高时水风冷却器风机全开的状态下整流器运行水温已接近50℃,无法满足冷却要求,只能人工使用水喷淋散热翅片降温,喷淋水无法回收使用,造成机组运行成本大幅上升,直接影响到吨铝能耗指标。且水风冷却装置风机较多,能耗较高。而在冬季气温低时,还需对散热器进行保温处理,外部环境突然降温就会造成水风散热器冻裂,严重威胁机组安全运行。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2.5招标范围:

不锈钢节能型闭式纯水冷却器装置5套,纯水补水、副水应急补水系统各1套,以上设备设施拆旧安新,调试运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6交货期:设备到货期:60天;入场施工期:35天。

2.7其他:付款方式:到货款:全部设备到货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到货款;

第一次验收款: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单位、正常运行72小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验收款;

第二次验收款:正常生产运行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验收款;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不计利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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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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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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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

1.接受代理商投标。

2.主体设备不允许分包,设备安装部分需要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安装(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15 00:00:00.0至2025-04-22 00: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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