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一病房改造部分(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病房改造部分(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工程(施工)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连发改基建〔2025〕54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连江县总医院(连江县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连江县总医院(连江县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连江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1081.805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病房墙面及强弱电改造;神经内科、呼吸内科等多人间病房改造为2-3人间,病房适老数字化改造;安全保障、无障碍、消音降噪等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升级改造。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 3000~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81805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福州市(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③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8 15:00:00 至 2025-04-23 17: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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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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