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45灌南段、G204灌南段大中修工程路基废料处置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18S345灌南段、G204灌南段大中修工程路基废料处置项目(一标段)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受灌南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的S345灌南段、G204灌南段大中修工程路基废料处置项目(一标段)进行竞价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竞价
二、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S345灌南段、G204灌南段大中修工程路基废料处置项目(一标段)
2、服务期:3个月(同2025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修复养护工程345省道灌南段施工项目、
2025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204国道灌南段施工项目的工期)。可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与“2025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修复养护工程345省道灌南段施工项目”、“2025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204国道灌南段施工项目”废料铣刨施工同步。辖区范围内甲方运输到中标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场地应能及时接纳,如不在辖区内,运输事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且要及时处置。投标人自行查看现场,水稳碎石约为15000吨。物料具体数额以最终实际发生量为准。
如乙方提供的堆放场地无法满足大中修施工过程中的堆放需求,影响大中修项目施工进度,甲方有权将铣刨料直接堆放至其他场地,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最低限价:水稳碎石28元/吨,(投标总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投诉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和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
3.6.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4年10月-2025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6.2本工程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页面需放于投标文件中)。
3.6.4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6.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3日23:59;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5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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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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