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德市鼎城区38处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1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常德市鼎城区境内,涉及许家桥乡、蒿子港镇、十美堂镇、牛鼻滩镇、韩公渡镇、石公桥镇、周家店镇、双桥坪镇、灌溪镇、蔡家岗镇、草坪镇、花岩溪管理处、石板滩镇。

2.2 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常德市鼎城区境内 38 处水库及地下水水源地水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包含水库规范化建设、饮用水水源地围栏建设工程、面源污染拦截净化工程、水生态修复建设工程。地下水规范化建设及面源污染拦截净化工程。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5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 保修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鼎城区 38 处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验收等全面负责。

2.7 招标编号:HNHM2023-06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水污染防

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

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2 日09:00 时至2023年03月28 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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