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工程类崇义铅厂风电场项目全场道路及风机场平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2025-04-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义铅厂风电场已由赣州市发改委以《关于省电力设计院铅厂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赣市发改能源字【2017】1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义中电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崇义中电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大余分公司,建设资金: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场道路及风机场平专业工程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崇义县、大余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崇义铅厂风电场位于赣州市西南面约65km处,崇义县铅厂镇东面约7km处。风电场范围位于崇义县及大余县境内,风场范围包括山脊北面的岩前,至山脊西南面的大面里,及山脊东南面的云山,山脊呈“人”字型,本期开发云山山脉和北部的部分风机。总装机容量为50MW,共安装10台风力发电机组。本期风场范围主要为北部WN-ES向的山脊,山脊长约为8km,整个山脊海拔介于900~1275m之间,属山地风场。山脊植被以灌木及草甸为主,植被高度约1~2m。场址中心坐标:北纬25°33′52.5″,东经114°24′05.8″。本风电场可由夏蓉高速(G76)下高速经省道S324至崇义县,再由崇义县经省道S230至铅厂镇,再由铅厂镇经村村通公路至本风场。
2.3 项目工期:227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05月08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全场10台风机场平及弃土转运,招标文件和图纸包含的其他工程项目,业主指定的其他工作等。(2)风电场道路工程(包括场外新建运输道路、进场道路、场内施工检修道路、改造土路和进站道路共3.98km)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挡墙、边坡防护、沿线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施工辅助设施、弃土场、转运平台、环水保、发包人指定给承包人使用的弃土场修建、维护、整理、安全监测、防护及环水保恢复,施工期间的道路维护保养,招标文件和图纸包含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场外新建运输道路约1.4km,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改造土路从温排至老罗坑,全长约2.3km,需全线拓宽改造,沿途经过小桥两座,需改造。进站道路总长约1.68km。进场道路及场内施工检修道路总计约14.78km。承包人负责完成上述所有道路范围内涉及的弃土场、转运平台、包括场地清理、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路面施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桥梁、涵洞及其附属结构物的施工,改造土路、进站道路在大件运输结束后需全线加铺15cm厚3.5m宽的C20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纵坡局部超坡段需提前硬化)等,以及本标段工程移交前的道路维护工作(含其它标段在此期间内使用本标段道路的维护工作)。业主指定的其他工作等。(3)道路沿线拆迁、线杆、广告牌、管网、门楼、风水墙等障碍物的清障迁移、树木砍伐等工作、协调及手续办理。(4)本标段施工区域内的风电场道路、弃土场、转运平台、风机平台等区域的绿化、水保、环保、植被恢复等工作,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5)负责本标段设备、材料的送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砂、石、水泥、钢筋、混凝土等设备、材料,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检测合格。本标段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运输车辆的(含空车牵引)牵引工作,牵引起点:高速出口,承包人至少提供4台满足牵引需求的装载机。(6)施工过程中如需爆破,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爆破手续,并具体实施和承担相关费用。(7)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协调工作,并配合业主、招标人办理报建、审批等相关手续。(8)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挡土墙工程量为预估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发包人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有承包人负责赔偿。(10)本合同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承包人工作范围。对合同工作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未提到,但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该范围内的建筑、设备材料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11)配合其他单位施工。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1)由于征地、天气、施工安全和政策变化等因素造成的费用均不补偿,已含在合同报价中。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实现下边坡“零扰动”,若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相关考核和第三方索赔,相关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全场道路及风机场平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招标项目的能力。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接受近三年(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仅限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一直亏损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3 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山地风电场道路已完工施工业绩(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开标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开标日前两年内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至少具有1个山地风电场道路已完工施工管理业绩(需提供项目经理任命书和项目完工证明文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工程师(含安全总监、安全员等)具有有效的安全C证。
3.1.6 中标人数:1个
3.2 其他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3.2.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3.2.4投标人如中标,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当招标人或项目业主认定项目经理不能胜任本标段的施工组织工作时,有权更换项目经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3.2.5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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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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