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环柳叶湖湿地保护修复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柳叶湖湿地保护修复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发改法规【2022】420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林业局,代建单位:常德经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地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德市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柳叶湖湿地保护修复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环柳叶湖湿地保护修复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工程地点:常德市

2.3项目概况:修复湿地区域覆盖面积478.35公顷,驳岸生态修复51.14千米,水系联通管涵1160米,节制闸4座,前置库2处,山体植被修复83003平方米,巡护道路9.2千米,宣传牌示和救生装备109套等。项目总投资约40000万元,一期投资额约为13000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365日历天,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开始计算,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地质勘察工作初勘、详勘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全过程的咨询(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财评、施工招标、施工现场及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等配合工作)。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包含1、设计概算的审核、调整;2、施工图预算的审核;3、全程参与合同设备材料的询价、审价等相关工作,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及与现场工程实物计量及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4、协助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拟定;5、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6、施工阶段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工程计量的支付、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7、工程结算的审核,竣工决算的审核,建设项目后评价。8、协助建设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不允许分包。

2.8招标编号:ZYXZ【2023】023(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

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监理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2)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3.1.3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3.1.4信誉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项目监理负责人1人、项目造价负责人1人。(1)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2)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同一城市(常德行政区域)内最多有2个(不含本项目)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在建)项目,且在同一城市(常德行政区域)外“未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对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未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本项目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3)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本项目仅接受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与招标人或本项目代建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1日09:00起-2023年07月07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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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