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中国通信服务上海公司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18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5年中国通信服务上海公司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

服务类型

名称

交付标准

数量

单位

交付物

网络信息安全服务

渗透测试服务

每季度提供暴露面系统应用安全性检测与评估服务,出具评测报告(渗透测试报告)

50

渗透报告

数据安全评估服务

按照《电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开展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符合性评测、风险评估(6套暴露面系统,需确定系统范围)

6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三同步评估服务

网信安三同步评估服务(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要实现与网络和业务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6

渗透、漏扫、上线报告的初测、复测、风险评估报告,符合性评测报告

新上线风险评估

针对新上线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完成定级备案

2

新上线安全评估报告

预算人民币65.20万元(含税)。

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总价65.2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为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 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信誉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1.6 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取得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并获得风险评估一级及以上资质,即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风险评估一级)。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w w 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中国通服总部或上海公司纳入总部级或省级供应商负面清单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3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9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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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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