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5年青盐铁路黄山屯隧道和邓陶隧道公网通信覆盖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5年青盐铁路黄山屯隧道和邓陶隧道公网通信覆盖施工项目(招标编号:CT2025041615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保修期、质量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预估规模:本项目拟采购两条隧道公网通信覆盖施工服务,内容包含施工踏勘、依据设计图纸施工及调测、与高铁方协调、配合运营商调试室分系统,以及提供相关乙供设备、材料等。本次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385.52万元(施工费金额292.71万元,乙供材料费金额92.81万元),包含安全生产费6.32万元,含税金额423.93万元,施工税率按照9%测算,乙供材料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实施地域:山东省青岛市,具体以订单为准。

计划工期:营业线路,依据施工作业计划,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间完成。

保修期:施工保修期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配电箱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36个月。其它乙供材料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24个月。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均为折扣100%。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③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4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持有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2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需2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

①一人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两人分别具备对应的通信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符合要求。

②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4年12月(含)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铁路隧道公网覆盖(红线内)工程类业绩。

2.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2.10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2.12本项目不得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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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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