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及项目路演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18-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及项目路演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及项目路演项目(采购编号:404C-FW-GKJT-25-0733),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项目名称: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及项目路演。
2.2服务地点:嘉峪关市、路演地点等。
2.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范围:为甲方参加外部创新创意大赛、科创大赛提供参赛技巧、PPT制作、项目路演、答辩等全过程辅导;策划、承办第二届科技创新大赛暨科技成果转化路演活动;为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管理人员、实施人员开展一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投融资等方面培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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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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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开标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存疑,评审专家可要求响应人现场查询补正。)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不良行为处罚清单且受到暂停公司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间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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