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澧县41处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41处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审【2023】34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澧县山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勘察□设计R勘察设计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澧县山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澧县甘溪滩、火连坡、码头铺、王家厂、金罗、盐井、梦溪、复兴、如东、小渡口、澧南、大堰垱镇等。

2.2建设规模:41个灌区取水头部建设、所有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改造、机耕道修建、拦水坝建设等。

2.3招标范围:澧县41处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41个灌区取水头部建设、所有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改造、机耕道修建、拦水坝建设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勘、实施方案(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测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主持设计方案的讨论、会审、交底、会签等会议或工作。

2.4服务期限:50日历天(不含现场服务期)。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近 / 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0个 / 业绩。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 其他: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3年10月24日09:00至2023年10月30日17:00……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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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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