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30座小型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1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30座小型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石门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水报[2023] 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石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勘察设计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石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门县境内 。
2.2 建设规模:30座小型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设计灌溉面积6.65万亩。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白云乡共和灌区和五峰灌区、白云镇中华灌区和堰湾灌区、罗坪乡联合灌区、磨市镇高岩壁灌区和龙洞灌区、三圣乡黄沙溪灌区、南岔灌区、夹山溪灌区和滴水岩灌区、所街乡迎新灌区和中宪灌区、雁池乡老峪灌区、维新镇水碾溪灌区等15座小型灌区的地勘、实施方案(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测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主持设计方案的讨论、会审、交底、会签等会议或工作;设计灌溉面积 3.55万亩。
二标段招标范围:新关镇联合灌区、新铺乡红岩溪灌区、中和灌区和荷花灌区、太平镇和平灌区、皂市镇黄龙灌区、子良乡毛坪灌区、白果灌区和茶园灌区、子良镇幸福灌区和护城灌区、二都街道办高桥灌区、夹山灌区和南湾灌区、楚江街道办百子岩灌区等15座小型灌区的地勘、实施方案(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测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主持设计方案的讨论、会审、交底、会签等会议或工作;设计灌溉面积 3.1万亩。
2.4服务期限:一标段40日历天,二标段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地勘和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注:该期限不含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多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终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标,该投标人只能承担所中标段中最高金额的标段,其他标段由该标段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勘察类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近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 0 个 / 业绩。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01日09:00分到2023年12月07日17:00分(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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