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津市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津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津发改投【2023】18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市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津市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津市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津市市境内 

2.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津市市,涉及毛里湖镇、药山镇 2 个镇的 7 个村(社区、渔场),主要工程内容为池塘标准化改造 8 口,尾水处理设施总面积 494 亩,其中:建设三池两坝尾水处理系统 7 处,总建设面积 203.76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池两坝:沉淀池 7 处、曝气池 7 处、生态净化池 7 处;建设过滤坝 16 座共 148 米,挡水坝 4 处共 564 米;布置生态浮床 210 处、毛刷 165 套,撒播沉水、挺水植物 21695 平方。建设生态塘 3 口。建设生态沟 27 条,共 17788米。建设鱼菜共生池 10 座。新修节制闸 7 座。布置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1 处。本次招标金额为:16738835.83 元。 

2.4、招标编号:HNPL2023-GC-041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验收等全面负责。(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2.6、计划工期:180 (含设计周期 30 日历日) 日历日 

2.7、质量要求: 

2.7.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14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3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

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②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截止前 36 个月内完成过项目总投资额 836 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治理或尾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或 EPC 项目;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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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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