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灵宝市西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中路招标公告

2025-04-18
2.工程概况:灵宝市西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中路,本项目位于灵宝市城区,项目设计长度约280米。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无。

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8.预算资金:约43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和新承接工程(企业提供承诺涵),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出具本企业近三年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网站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招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0.根据《灵人社【2019】2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 (函)。

11.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进行过企业信息备案登记;投标人没有因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资质异常标注(提供其在该平台上的企业信息、企业资质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人员)查询结果截图)。

四、

下载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13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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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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