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生产和森林消防道路水土保持工程(EPC)招标公告
2025-04-18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生产和森林消防道路水土保持工程(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生产和森林消防道路水土保持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永发许准字[2025] 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生产和森林消防道路水土保持工程(EPC);
建设地点: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洪洞分场;
规 模 :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生产和森林消防道路长31.94km,水土保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对道路沿线边坡进行排水、防护、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对项目弃渣场进行修整弃渣面,落实拦挡、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18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天(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工期和治理效果全面负责。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2 年 3月至 2025 年3月)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环保或市政给水排水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环保或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 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注: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经理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3.1.11其他要求: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相互均不得为同一人,且除设计负责人外无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gcxm.hunanjs.gov.cn/)查询为准)。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查询码和电子印章的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和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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