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EPCO)招标公告

2025-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潜山市痘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pGC

2.2招标项目名称: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EPCO)

2.3建设地点:潜山市痘姆乡孙塝村

2.4建设采购规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包含连栋膜棚(含内保温)和高温棉被拱棚,配套基地给排水、供配电及附属设施。

2.5最高投标限价:1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70万元(含第三方试验检测费用);测绘设计费30万元(含所有支撑性报告、设计类专家评审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施工图审查费用)。分项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2.6招标范围:

(1)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部分: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的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用于保障施工质量安全的深基坑等各专项设计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或二次深化优化部分的设计,测绘、图纸审查以及各专项设计的评审论证、后续服务、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附属工程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的设计,设计主持、管理、指导、审查;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设计责任;施工期间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同时包含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文物调查等所有支撑性报告的编制及评审。

(3)采购部分: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
(4)施工部分: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基坑开挖和围护、土建、安装、管线、机电设备、附属工程等所有工程] 、第三方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及购备件检测、复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实体检测,各项功能性检测和试验,施工监测以及主管部门为验收要求进行的各项检测等所有试验检测)、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治理费用、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考勤费用以及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所有管线改造、杆线迁移等所有费用、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

(5)竣工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7)项目运营。工作范围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营、技术服务、经营管理、项目全托管运营等工作。具体详见框架性运营合同。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运营期20年

2.8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下列(1)、(2)、(3)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3)运营单位要求: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

若投标人不能具备以上(1)、(2)、(3)项资质的,可组建联合体投标,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三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④牵头人为运营单位。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6 财务要求: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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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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