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八局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工程烂泥湖垸反滤砂和粘土球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4-18
一、询比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询比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八局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工程烂泥湖垸项目经理部 反滤砂和粘土球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工程烂泥湖垸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岳阳市湘阴县、长沙市望城区和宁乡市,主要施工任务为堤身/堤基防渗、护脚、护坡及穿堤建筑物等。

对外交通条件:工程位置临湘江、沩水和资水,资水为三级航道,湘江为二级航道。垸内有石长铁路、长常高速公路、102省道及308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穿过,垸内乡村公路纵横交错。对外交通条件良好。

2、询比范围:管材及配件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技术质量要求

备注

1

反滤砂

2-5mm,<2mm或>5mm的粒径不超过10%

10000

质地坚硬,砂颗粒尽量呈圆形或接近圆形,减少尖锐、扁平的颗粒,含泥量不超过3%

 

2

粘土球

直径10-30mm饼状

2500

粘性颗粒含量宜为20%-40%,塑性指数大于17,液性指数小于0.72,干密度大于1.4g/cm3,渗透系数小于1×10-5cm/s

 

说明:(1)以上询比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比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5年04月至2026年04月,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并且法定节假日需正常供货,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工程烂泥湖垸项目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根据施工图纸,桩号如下:

序号

所在地级市

桩号

桩号所在位置

备注

1

益阳市赫山区

K4+550~K26+800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高丰村沿河堤至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复兴垸村

 

2

岳阳湘阴县

K36+060~K82+450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东河坝沿河堤至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窑头村

 

3

长沙市望城区

K89+110~K117+920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东福村沿河堤至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南湾

 

4

宁乡市

K117+920~K121+860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南湾至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老屋塘

 

6、质量要求:

6.1、符合项目设计文件中对该材料的质量要求(见本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条、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第3条、采购范围《需求一览表》),反滤砂符合《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规范要求,粘土球材质满足《土的分类标准》GB/T 50145-2007)等规范要求,符合该产品的行业要求。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发布新的质量要求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6.2、首批材料进场时,卖方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6.3、每批次材料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见证取样,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石料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设计文件要求。若因卖方材料抽检质量不合格原因影响买方项目施工进度等所带来的损失,均由卖方项目承担。

7、计量方式:以卖方过磅数量为准,后续结算以其双方最终签字确认的《过磅单》作为当月对账结算参照依据。为确保供货数量的准确,买方以过磅抽检的方式对卖方供货数量的准确性进行复核,若抽检数量与《过磅单》数据差异少于《过磅单》的 3% ,则该车以抽检数量进行结算,并处卖方承担 20000 元/次的违约金。若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对验收数量有差异,双方有权要求现场测量人员测量复核或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方可卸料,复核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买方项目为线性工程且各施工面同时施工,且施工期间强度较高,用料量较大,本次采购采用一用一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询比相同或相似规格型号材料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询比相同或相似规格型号材料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有1个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4月 25 日16:00前(北京时间)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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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