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锡(江阴)港石利港区扬子嘉盛液化天然气码头工程项目部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2025-04-18

公告截止时间:2025-04-23 16:00:00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无锡(江阴)港石利港区扬子嘉盛液化天然气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无锡(江阴)港石利港区扬子嘉盛液化天然气码头工程项目部因施工需要,决定自筹资金租赁打桩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码头改建工程,位于长江下游江阴水道右岸侧(航道里程约177.5km处),已建建滔码头下游225m处,位于江阴市石庄镇石利港区石庄作业区,隔江与泰兴市相望。,其中沉桩作业工程量592根。

2.2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进场

时间

退场

时间

使用

地点

备注

打桩船

50米

1

2025.4.30(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2025.8.30(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无锡江阴扬子嘉盛码头

1.船员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

2.配备全部安装作业所需人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租赁相关的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5.投标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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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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