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采购内容:
(1)研发费加计扣除服务:从业务前端管理到纳税申报备案材料等全流程涉税业务指导服务。
(2)资产损失鉴证服务:针对省本部及各地市分公司的各项资产损失进行逐项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3)增值税新法案解读以及数电票上线后风险把控。
(4)企业日常涉税咨询服务;
1.2 预算金额: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30万元(其中研发费加计扣除服务为15万元,资产损失鉴证服务10万元,增值税新法案解读等其他日常税务咨询为5万元),税率6%,含税预算金额31.8万元;
1.3 合同签订方式:项目签订一次性服务合同;
1.4 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 中选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中选厂家数量为1个,份额:100%;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以预算价格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否决其应答。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应答将被否决,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多证合一扫描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方式审查,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2利害关系证明: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
2.3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审查,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应答人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应答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5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承诺,以评委认定为准。
2.6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 提供所在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查询结果,例如:(http://www.hl-rmc.org/)。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应答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4月17日22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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