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易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合作清单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合作清单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易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易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合作清单项目;2)服务期限:二年;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对项目实施的要求。
2.2招标范围:易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合作清单项目,主要为易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在2022年3月1日至今代理过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各一个;
3.1.3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投标文件中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投标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3.1.6其他要求:(1)具有丰富的同类业务招标代理经验,社会信誉良好(提供承诺书);(2)有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内部岗位职责明确(提供承诺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4)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5)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档案存储场所,开评标场地设有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录音录像设备提供承诺);(6)具备实现“双盲”评审的技术能力及资源(提供承诺书);(7)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截图)。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1 09:00至2025-04-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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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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