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水处理系统介物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8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水处理系统介物质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水处理系统介物质采购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水处理系统介物质采购: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要求为具有化工产品、化肥等相关经营范围。

注:

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商品投标。

③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④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或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⑤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⑥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被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取消过中标资格或取消过合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⑦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高管等在以往经营活动中均无行贿等犯罪行为记录,如有上述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1 09:00到2025-04-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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