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一、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介:
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拟选聘一家中标单位为其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商标、专利、版权的知识产权服务,其中商标约占招标项目约76%,专利、版权占招标项目约占24%,服务期三年。
(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参与,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除组成联合体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二)特殊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业绩要求: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此处“成立至今”系针对于成立不满两年的公司)。类似业绩是指:同时提供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相关知识产权服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商标业绩,其他业绩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2.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商标代理机构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备案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方分别提供具备该项资质即可)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至2025年4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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