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冠红色文化体验点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18项目名称:长冠红色文化体验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793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7939万元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保证金 |
1 |
1-1 |
长冠红色文化体验点项目 |
1项 |
1667939 |
1667939 |
建筑业 |
167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②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附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B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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