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井筒内管杆聚能切割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8本招标项目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井筒内管杆聚能切割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井筒内管杆聚能切割技术服务主要是利用一种爆炸切割弹对井筒内管杆进行聚能切割,以此来达到管柱解卡的目的,由于爆炸切割弹涉及到民爆品的生产、存储、运输及现场组装,现需通过公招引进1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服务于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爆炸切割弹技术服务。
工作量:具体工作量根据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实际工作量安排为准。预算总金额286.2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在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施工区域内,提供井筒内管杆聚能切割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提供常规爆炸切割弹的生产、存储、运输及现场组装技术服务;提供连续油管爆炸切割弹的生产、存储、运输及现场组装技术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主要位于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施工区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要1名服务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射孔技术服务业务。
3.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质等级须为四级或四级以上。投标人近3年(提供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合同签订日期))必须具备有火工品作业备案业绩,提供公安机关备案表扫描件。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3年(提供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合同签订日期))必须具备与投标项目同类(井筒爆炸切割或爆炸松扣)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
3.4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附查询截图,显示清晰的查验结果)。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6人员及设备要求:队长(技术员)1人、操作工1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司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及相应要求的岗位证件(爆破证、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扫描件)和2025年1-3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1类)),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第三方营业执照,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署的委托运输合同(协议)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1类)),提供运输车辆至少1台(提供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车辆租赁的另外提供租赁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19日至2025年04月23日内……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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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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