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S31泰新高速公路徂徕枢纽至新泰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焊接网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8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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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S31泰新高速公路徂徕枢纽至新泰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直

建设性质

采购

招标备案号

CG202504088-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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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设备材料采购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项审〔2024〕197号、198号、212号、295号、296号、341号、鲁发改项审〔2023〕95号、176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权属单位

招标人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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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单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095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一)S31泰新高速公路徂徕枢纽至新泰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起于徂徕枢纽互通立交与青兰高速、济泰高速交叉,止于新泰市汶南镇两桥庄村东侧的新泰枢纽互通立交处,项目全长66.41公里,概算投资58.90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二)S16荣潍高速公路莱阳至潍坊段改扩建工程起于荣潍高速公路上跨G204烟沪线分离立交桥,止于荣潍高速公路坊子服务区,项目全长137.274公里,概算投资68.34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三)G220东深线东营南王村至滨州界段改建工程起于G220与S228黄临线交叉处,于北宋镇东接现状G220东深线,止于东营滨州界,项目全长21.052公里,概算投资32.68亿元,建设工期24个月。(四)日兰高速大庄枢纽至竹园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起于日兰高速与长深高速相交叉的大庄枢纽,止于日兰高速与京沪高速相交叉的竹园枢纽西,项目全长38.161公里,概算投资41.58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五)滨台高速彭家枢纽至淄博西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起于长深、滨台、济高高速交叉的彭家枢纽互通立交,止于与青银高速相接的淄博西枢纽互通立交,线路全长37.698公里,概算投资42.65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六)长深高速大高至彭家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起于长深高速大高互通立交北,止于长深高速彭家枢纽互通,项目全长49.9公里,概算投资61.73亿元,建设工期42个月。(七)S38岚菏高速新兴互通立交工程,位于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拟在岚菏高速主线K38+583(中心桩号)新建1处互通立交,概算投资2.34亿元,建设工期18个月。(八)滨德高速公路陵城北互通立交工程,位于德州市陵城区、天衢新区境内,新建互通采用主匝道上跨滨德高速的A型单喇叭互通立交方案,概算投资3.07亿元,建设工期24个月。 本招标项目为上述工程建设项目的甲供材料钢筋焊接网集中采购。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项目钢筋焊接网的生产、供货、交接验收、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由材料供应商负责按照工程项目承包人提出的需求计划将合同材料供应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项目承包人组织卸货、保管等工作。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焊接网采购,标段号:焊接网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焊接网采购
(焊接网1)

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10310吨

资质资格要求

1)为拟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人为代理商(或需代理有关产品)的,同时需具备所代理产品合格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证书;4)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具有相关有效证书。

业绩要求

/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主要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

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

人员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完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在建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4-19至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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