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桃花源机场分公司摆渡车(新能源)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5-04-18本招标项目常德桃花源机场分公司摆渡车(新能源)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人为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桃花源机场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德桃花源机场分公司摆渡车(新能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德桃花源机场分公司摆渡车(新能源)采购项目(第三次)
2.2 建设地点:常德桃花源机场
2.3 规模:常德桃花源机场分公司摆渡车(新能源)采购项目,投资金额为218万元。
2.4 供货及安装调试时间要求:90 日历天。
2.5 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招标范围:常德桃花源机场分公司摆渡车(新能源)采购摆渡车(新能源) 1 台,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所投标的设备(原厂)在国内设有服务机构,并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文件(注明国内常驻维修机构的地址和人员信息等);(3)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认证证书)和产品试验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的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3.1.3信誉要求: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中国民用航空局及各地区管理局处罚,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0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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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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