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桃源县渌溪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源县渌溪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桃发改许【2023】15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桃源县人民政府浔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桃源县人民政府浔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桃源县渌溪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桃源县浔阳街道仙石社区、渌溪口村

2.3 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桃源县浔阳街道仙石社区、渌溪口村, 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计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及辅助工程等。

2.4 招标编号:CD

2.5 工期要求: 180 天 (其中设计:30天,施工:150天)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 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保修要求: 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8 招标范围:桃源县渌溪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及采购等,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 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污染修复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

3.1.2 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

3.1.3 设计业绩要求:/

3.1.4 施工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2)投标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

用中国”网站上为准。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需由牵头单位提供)。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9 施工机械设备:/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C 证且无在建工

程;所有人员提供近 6 个月(2023 年 2 月-2023 年 7 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 人;

设计负责人(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环境保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1人;施工员 1 人; 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且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格式按附件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 为施工单位。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上午09:00分-下午17: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8日09: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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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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