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风场及海底电缆对外公告与海图标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8
一、招标条件

盐城国能大丰p#海上风电场风场及海底电缆对外公告与海图标识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盐城国能大丰p#海上风电场风场及海底电缆对外公告与海图标识服务。

2.2 项目地点:盐城国能大丰p#海上风电场。

2.3 项目规模:标的额约445万元。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将大丰p#海上风电场32台风机、2座海上升压站、35KV海缆(55km)、220KV海缆(78km)标注在政府官方出版发行的航海图上,具体工作如下:

(1)风电场现场踏勘,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标准开展相应扫测工作;

(2)送出海缆及风场海图信息采集方案制定;

(3)海图信息采集具体实施;

(4)海图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与海图要素评估;

(5)完成本项目风场及海缆路由海图标识,发布改正通告;保证风电场全寿命周期内风场及海缆路由标识在海图上。

最终成果数据符合海事系统的测绘成果要求,成果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图上标注更新。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7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海洋测绘甲级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海上风电项目探测或技术指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业绩合同未能体现上述指标的,须同时提供加盖业绩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从2024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最终成果数据符合海事系统的测绘成果要求,承诺其成果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图上标注更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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