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原燃料(日照港、岚山港、枫桥港进口矿)汽车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一、项目概况
1大宗原燃料(港口进口矿)汽车运输业务:日照港、岚山港、枫桥港至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2、(1)按吨结算,以采购人进厂计量(净重)数据为准,发生涨吨的以发货(净重)数据为准。次月月底前持相关结算票据到相关单位审核,审核完毕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9%,遇国家税率调整时,进行相应调整)转入财务,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向承运单位支付运费,运费结算一般采取电子承兑或内部转账方式。(2)综合亏耗:2‰以内(包含途耗和磅差)。因中标承运人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或综合亏耗超过2‰部分,中标承运人按1300元/吨的赔偿标准向采购方进行赔偿,赔偿金从乙方当月结算额中扣除,运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从中标承运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宗原燃料(日照港、岚山港、枫桥港进口矿)汽车运输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1大宗原燃料(港口进口矿)汽车运输业务:日照港、岚山港、枫桥港至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2、(1)按吨结算,以采购人进厂计量(净重)数据为准,发生涨吨的以发货(净重)数据为准。次月月底前持相关结算票据到相关单位审核,审核完毕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9%,遇国家税率调整时,进行相应调整)转入财务,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向承运单位支付运费,运费结算一般采取电子承兑或内部转账方式。(2)综合亏耗:2‰以内(包含途耗和磅差)。因中标承运人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或综合亏耗超过2‰部分,中标承运人按1300元/吨的赔偿标准向采购方进行赔偿,赔偿金从乙方当月结算额中扣除,运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从中标承运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行业标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工商登记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三)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第三方代理投标。(四)上传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类似业务的合同、良好企业信誉证明(企查查等官网查询截图)等内容。
四、采购文件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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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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