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泰安市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及养护工程路段监测系统工程(第一批)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18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J370 项目名称 2025年泰安市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及养护工程路段监测系统工程(第一批)
项目所在地 泰安市 建设性质 大中修
招标备案号 JL202504463-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25〕7 号
项目法人单位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登录后查看)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485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S326泰商线泰肥收费站至岱岳肥城界段(K11+628~K26+076)、S326泰商线肥城岱岳界至安驾庄段(K26+076~K40+050)、G342日凤线新泰大协至寺岭间部分路段(K241+235~K245+000、K246+240~K248+280、K253+200~K261+900、K268+800~K275+490)、S241临徐线徂汶岱岳界至南台子段(K175+260~K179+735)、S237章新线新泰市楼德至放城间部分路段(K95+243~K132+648)的数字公路前端监测系统工程。现状二级路、三级路共77.822公里。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及养护工程路段监测系统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及后续服务工作。监理服务期485日历天,其中:项目施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监理一标段,标段号:ZHGL-JL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77.822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监理一标段
(ZHGL-JL1)
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及养护工程路段监测系统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及后续服务工作。监理服务期485日历天,其中:项目施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资质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机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具有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或1项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财务要求 近3年(2022年~2024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环保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或人社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无。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进行注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4-19至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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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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