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技改投资项目涂装清漆机器人系统招标公告

2025-04-18
1.招标条件

1.1 招标人:扬州江淮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1.2 (登录后查看)

1.3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技改投资项目涂装清漆机器人系统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出资比例: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GN2025-07-2651

2.2 标包划分:/

2.3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实施内容为扬州江淮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扬州江淮2025年技改投资项目涂装清漆机器人系统。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及安装周期:设备进场安装时间:2026年1月30日(停产施工不超过7天);

设备投入使用时间:2026年3月30日。

2.5 交货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招标方指定地点。

2.6 其他:/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取得所投机器人制造商授权的集成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集成商,除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外还须提供所投机器人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4.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涂装喷漆机器人系统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合同买卖双方单位盖章页、签订日期和供货内容,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除提供合同扫描件外须另附合同附件或技术协议或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

4.3 财务要求:/

4.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6 其他要求:

4.6.1投标人必须具备该类产品售后服务的资格,在中国国内应有办事处及该类产品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4.6.2投标人须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其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为准)。如是国外制造商,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扫描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6.3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注:以上情形均以开标当天对应网站查询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17时00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9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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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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